认识WTO

WT0的概况和基本原则

          世界贸易组织1995年成立,其前身是1948年正式开始生效的关贸总协定(以下简称GATT)。WTO是当今规范国际经贸规则的多边经济组织,其宗旨是通过实施非歧视原则,削减贸易壁垒,促进贸易自由化,以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,充分利用世界资源,扩大商品的生产和交换。
   GATT和WTO在战后扩大国际贸易,解决国际贸易争端,吸收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多边贸易,促进世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,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、世界银行并称为世界经济的“三大支柱”。

一、WTO的三大职能

1.制定和规范国际多边贸易规则

    WTO制定和实施的一整套多边贸易规则涵盖面非常广泛,几乎涉及到当今世界经济贸易的各个方面,从原先纯粹的货物贸易,到后来茨服务贸易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、投资措施,一直延伸到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可能要讨论的一系列新议题,如:贸易与环境、竞争政策、贸易与劳工标准以及电子贸易等。

2.组织多边贸易谈判

    WTO及其前身GATT通过八轮回合的多边谈判,各成员大幅度削减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,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。自关贸总协定成立以来的50年间,发达国家的加权关税水平已从1948年的40%左右,降到目前的3.8%左右,发展中国家的加权关税水平已降到12.3%左右。

3.解决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

   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在保障WTO各协议有效实施以及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,为国际贸易限利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环境。越来越多的W丁O成员,特别是发展中成员开始利用争端解决机制,从1995年WTO成立至1999年11月底,WTO共受理了144起争端投诉,已经结案39起。

二、WTO的基本原则

    WTO主要协议有:关税与贸易总协定,服务贸易总协定,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,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。这些协议主要体现了以下基本原则:

   1、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,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组成。“最惠国待遇”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、费用等方面,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,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。而“国民待遇”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,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(或地区)产品要一视同仁,不得歧视。

  2、市场开放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,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,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,逐步开放市场,实行贸易自由化。

  3、公平贸易原则。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,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,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。

4.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。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WTO的最大特点。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,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,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,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。与此同时,WTO成员也享受一系列WTO赋予的权利,如参与制定多边贸易规则,在贸易伙伴不履行WTO义务,对本国(或地区)产业造成损失时,可提出磋商或诉诸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,或在其他贸易领域获得相应补偿。此外,WTO成员在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履行WTO义务时,可以向·WTO申明理由,提出暂停或延期履行相关义务。

三、WTO的局限性

  
WTO目前还存在着一些局限性,如:

1.WTO在实施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贸易协议方面不够平衡,那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协议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;如纺织品协议和农产品协议。

2.贸易大国操纵WTO决策过程,试图把一些与贸易无关的诸如劳工标准、环保标准等议题强行纳入多边贸易体系。

3。WTO的成员还不够广泛,包括中国、俄罗斯等贸易大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还在加入WTO的过程中。

4、不断蔓延的区域贸易集团主义对WTO多边贸易体系构成了严重挑战。